欢迎您访问陕西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陕西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陕西省招生考试院(www.sneea.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陕西自考网

自考热线:(029) 8162 5049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解除的条件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8:13   字体大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协议解除的条件
《合同法》规定,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合同即告解除。原则上讲,任何合同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解除。
二、约定解除的条件
约定解除的条件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或事后约定的出现某种事实时,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但要成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则该不可抗力必须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只能采取变更合同的方式。当这一解除出现时,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四、迟延履行
因迟延履行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允许债权人立即解除,而应向债务人发出催告,给他规定一个宽限期让其履行合同义务。这类合同一般时间性不是很强,可以适当往后迟延履行。另一种是时间性较强的合同,则只要债务人迟延履行,债权人就可以立即通知解除合同,不债务人宽限期。
五、拒绝履行
根据《合同法》规定,拒绝履行也称为提前违约或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不经催告便通知解除合同。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债权争取时间与他人重新订立合同,以实现合同的目的。
六、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以适当履行的意思进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
七、债务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也有权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

本文标签:陕西自考串讲笔记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解除的条件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xzk.sx.cn

本文地址:http://www.sxzk.sx.cn/zl/7982.html


《陕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陕西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