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陕西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陕西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陕西省招生考试院(www.sneea.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陕西自考网

202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6-07-02 18:58:15   字体大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202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出


(一)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自考服务-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出申请。


2.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3.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


(二)转出要求


1.未在转入地取得考籍的,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在转入手续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保持考生在籍状态。


7.当次未完成转出流程的考生,在下次转出时需重新提交申请。


二、转入


(一)转入程序


1.省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2.转入电子档案经审核无误后,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3.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按照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4.转入课程非我省开考课程,在我省无效。其他课程一旦转入成功,非我省开考课程将无法转出。


三、转考时限


转考电子档案全国集中交换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的时间为3月,下半年进行的时间为9月。


(一)转出时限


202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图1)


(二)转入时限


202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图2)


来源: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本文标签:陕西自考处理转考202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xzk.sx.cn

本文地址:http://www.sxzk.sx.cn/zhuankao/27379.html


《陕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陕西自考便捷服务

202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整理:陕西自考网 时间:2026-07-02 18:58:15   浏览(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202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出


(一)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自考服务-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出申请。


2.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3.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


(二)转出要求


1.未在转入地取得考籍的,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在转入手续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保持考生在籍状态。


7.当次未完成转出流程的考生,在下次转出时需重新提交申请。


二、转入


(一)转入程序


1.省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2.转入电子档案经审核无误后,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3.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按照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4.转入课程非我省开考课程,在我省无效。其他课程一旦转入成功,非我省开考课程将无法转出。


三、转考时限


转考电子档案全国集中交换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的时间为3月,下半年进行的时间为9月。


(一)转出时限


202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图1)


(二)转入时限


202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图2)


来源: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