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陕西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陕西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陕西省招生考试院(www.sneea.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陕西自考网

自考热线:(029) 8162 5049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务院组成部门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9:37   字体大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国务院组成部门,即各部、各委员会,是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行政职能的机构。
  (一)国务院各部
  各部管理比较专门的行政事务。
  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4人;
  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各部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
  (二)国务院各委员会
  各委员会则负责管理较综合性的行政事务。
  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5一10人。
  各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各委员会主任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常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
  (三)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的决定机关
  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本文标签:陕西自考法学类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务院组成部门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xzk.sx.cn

本文地址:http://www.sxzk.sx.cn/zl_fxl/10371.html


《陕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陕西自考便捷服务